會刊內容


   歡迎光臨。
  
      



會刊首頁   會刊文章搜尋  
標題: 細胞治療-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3075號刑事判決評析
年度: 108        卷別: 63         期別: 9       分類: 醫事法律
作者: 林宇力 葛謹         科別: 其他
檔案下載:         下載

內 容


新增網頁1

自然殺手細胞(Nature Killer Cell,簡稱NK)免疫療法屬於「體細胞療法」之一種,依行政院衛生署2003114日公告之「體細胞治療人體試驗申請與操作規範」及醫療法第78條:「(第1項)為提高國內醫療技術水準或預防疾病上之需要,教學醫院經擬定計畫,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,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者,得施行人體試驗。但學名藥生體可用率、生體相等性之人體試驗研究得免經中央主管機關之核准。(第2項)非教學醫院不得施行人體試驗。但醫療機構有特殊專長,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,得準用前項規定。」因此「體細胞療法」須由「教學醫院」擬定計畫,報請衛生署審查核准,始得進行NK療法之人體試驗。









回頁首  回前一頁

 

 

本站最佳瀏覽模式為1024*768, High-Color.
台北市醫師公會 版權所有 @ 2004
WWW.TMA.ORG.TW

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二段74號6樓    
電話:02-2351-0756     傳真:02-2351-07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