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執業申請書一份(事先將內容填妥)。
2.身份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(正本查驗後發還)。
3.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及正反面影印本(正本查驗後發還)。(具多種醫事人員身分者,應將所有證書正本一併送交核驗)。
4.公會會員證書。
5.擬執業醫療機構之在職(服務)證明正本(自行開業者免附)。
6.如為公費醫師應檢附行政院衛生署或退輔會分發(同意)函正、影本正本查驗後發還。
7.本人最近一年一吋脫帽照片一張(背面註明姓名、工作機關及申請日期)。
8.掛號標準信封(須貼足郵資)一個。
9.繳執業執照登記規費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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